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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AEA《安全标准丛书》SSG-43 核燃料循环研发设施的安全简介

创建时间:2024-08-06 08:28

本安全导则的背景 

1.1. 本核燃料循环研发设施安全导则是对IAEA“安全要求”出版物IAEA《安全标准丛书》NS-R-5(Rev.1)《核燃料循环设施的安全》的补充,包括附录V中专门涉及研发设施的部分。它涉及研发设施从设计到退役准备的所有阶段,无论是实验室、示范性的或是模拟论证的设施。

1.2. 研发设施接收、装卸、加工和贮存各种核材料,包括以粉末状、液态和气态等各种物理形态的铀、其他锕系元素和裂变产物,以及活化材料。这些物质可能带来多种危害,例如:

(a) 核和辐射的危害;

(b) 生物活性或化学物质(如氢氟酸、六氟化铀或氨)的毒性危害;

(c) 反应性物质(如氢、硝酸、金属粉末)引起的爆炸或可燃的危害。

1.3. 许多研发设施的另一个特点是研究和运行人员的多样性,他们组成不同的小组,可能有不同的培训、专业知识、经验、预期和目标。这可能导致危害得不到正确的认识和控制。本“安全导则”适用于下文所述并在附件I 和附件II中说明的两类研发设施。它也适用于用分级方法在这些设施内所进行的实验(活动):

— 类型1:对特定物质的化学、物理、机械和辐射特性进行小比例实验、分析和基础研究,如原型核燃料(堆内辐照前后),以及对新流程产生的核材料和产生的废物进行研究;

— 类型2:计划用于工业规模的加工和设备的研发(例如废物处理示范设施)。

1.4. 研发设施可在很长时间里运行,以提供分析服务、材料和试验服务,这些设施中的放射性和有毒物质的总存量可能很大。因此,核燃料循环设施和活动管理的所有相关安全要求,如见习、视察和维护,都适用于研发设施。特定类型设施的相关安全要求也适用于进行类似运行的类型2的研发设施。

1.5. 研发设施可以支持核燃料循环的所有阶段,从基础研究到应用研究、燃料加工、材料检测和燃料安全、化学分析和仪器仪表开发。可以采用各种物理化学过程来研究不同类型具危害性的燃料或材料。在研究新型或新颖加工、并确定开发加工的安全时应特别注意,以确保安全评定和安全措施与最新知识水平相适应。在某些研发活动中,按常规的实践并总是不可能排除与安全相关的未知因素,在这种情况下,所采取的方法应增加附加的安全裕度,并更谨慎地采用分级方法。

1.6. 法律。

 

本安全导则的目的

1.7. 研发设施与其他类型的核设施一样,须遵守相同的国际协议和国家。本“安全导则”的目的是根据成员国取得的经验,就工程实施、条件和程序提供最新指导,以满足NS-R-5(Rev.1)[1]规定的要求。本“安全导则”旨在供给保证研发设施安全的研究人员、设计人员、运行人员和监管机构使用。

1.8. 本“安全导则”中,在研发设施工作的运行人员、研究人员、承包商和分包商统称为“研发设施人员”,或简称为“人员”。必要区分时可使用更特定的术语。

 

本安全导则的范围

1.9. 本“安全导则”为满足NS-R-5(Rev.1)[1]的安全要求提供指导。NS R-5(Rev.1)第 5-10部分规定了对所有核燃料循环设施的通用要求,即包括水冶、精炼、转换、浓缩、燃料制造、乏燃料后处理、废物处理和贮存和研发设施。NS-R-5(Rev.1)附录V规定了对研发设施特定要求。

1.10. 本“安全导则”不适用于辐照器、加速器、研究堆、次临界组件或放射性同位素生产设施。它专门侧重于研发设施的安全设计、建造、调试、运行和退役。本“安全导则”的范围限于研发设施的安全、对工作人员和公众的保护以及对产生的所有废物的管理,而不涉及研发设施产生的物质对最终用户可能产生的任何后续影响。

1.11. IAEA《安全标准丛书》GSR Part 2关于满足安全领导和建立管理系统的要求,分别刊载在IAEA《安全标准丛书》GS-G-3.1《设施和活动管理系统的适用》和IAEA《安全标准丛书》GS-G-3.5《核装置管理系统》。法律和政府框架以及监管监督的安全要求(如授权程序、监管视察和监管执法的要求)见IAEA《安全标准丛书》GSR Part 1(Rev.1)《促进安全的政府、法律和监管框架》。

1.12. 与类型 2 研发设施相关的安全导则也可在IAEA相应类型核燃料循环设施的安全导则中找到,例如,适用于燃料制造试验设施的导则也可见IAEA《安全标准丛书》SSG-6《铀燃料制造设施的安全》。

1.13. 本“安全导则”包括辐射防护措施导则,以满足IAEA《安全标准丛书》GSR Part 3《国际辐射防护和辐射源安全基本安全标准》规定的安全要求。IAEA GSR Part 3和《安全标准丛书》GSG-7《职业辐射防护》安全导则也提出了人员剂量限值、防护最优化、控制和限制放射性排放对工作场所环境以及工作人员的污染监控的措施。

1.14. 本“安全导则”提供了核燃料循环研发设施分级方法运用的示例。分级方法本身是IAEA许多标准的一项要求,例如IAEA《安全标准丛书》GSR Part 4(Rev.1)《设施和活动安全评定》要求1,以及GSR Part 3要求 6。运用分级方法确保安全措施和安全相关活动能与设施的危害性相称。

 

 

摘自 IAEA《安全标准丛书》SSG-43 中文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