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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名词解释: 经合组织核能署

创建时间:2020-06-02 15:54

       经合组织核能署 (OECD Nuclear Energy Agency)经合组织核能署(NEA)是一个政府间机构,隶属于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旨在促进拥有先进核技术基础设施的国家之间的合作,帮助其成员维护和开发安全、环境友好以及更加经济的核能所需的科学、技术和法律基础进行核安全、管理、技术和法律方面的研究。成立于1957年,总部设在法国巴黎。

宗旨 通过国际合作,帮助成员国维护和发展相应的科学、技术和法律等基础,从而安全、环保、经济地实现核能和平利用;对重要事项提供权威的评估,铸建共识,为政府核能决策服务,扩大经合组织在能源和可持续发展领域的政策分析

历史 随着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欧洲经济恢复和能源需求的快速增长,尤其是核能的潜在发展势头,欧洲经济合作组织OEEC)1960 年更名为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1958年2月设立了欧洲核能署,17个欧洲经济合作组织成员国均加入成为成员,加拿大和美国是准成员。该机构的名称在1972年改为核能(NEA),以反映其成员不断增长,超越了欧洲的界限。

截至 2018 年 2 月,其成员国包括澳大利亚、加拿大、法国、德国、日本、俄罗斯、英国、美国等共 33 个国家,主要分布在欧洲、北美和亚太地区。其成员国代表全球 82%以上的核电装机容量,核电占成员国 1/5的发电量。

运作机制  能源与位于维也纳的联合国专门机构国际原子能机构IAEA以及位于布鲁塞尔的欧盟委员会密切合作。在经合组织内部,与国际能源机构和环境理事会有密切的协调,并酌情与其他理事会联系。核能署得工作由常设技术委员会和代表该机构项目主要领域的附属机构维持。每个技术委员会负责监督工作组和任务组。这些工作组和任务组由成员国专家组成,他们既是工作方案的贡献者,又是工作成果的受益者。

机构组成  内部组织包括日常秘书机构和技术委员会机构两部分。

日常秘书机构由署长领导,两位副署长分管安全与监管、科学与发展两大领域,下设核安全处、辐射防护和放射性废物管理处、核能发展处、核科学处、核数据库处、秘书和对外关系处、管理支持处、法律事务处等。

技术委员会由核能指导委员会(SCNE)统一协调管理,它由成员国高级官员以及国际原子能机构和欧洲委员会的代表组成,直接向 OECD 理事会汇报。SCNE下设 7 个常设技术委员会,即核设施安全委员会(CSNI,1975 年)、核监管活动委员会(CNRA,1989 年)、放射性废物管理委员会(RWMC,1975 年)、辐射防护和公共健康委员会(CRPPH)、 核科学委员会(NSC)、核能发展和核燃料循环的技术及经济研究委员会(NDC)、核法律委员会(NLC), 各技术委员会还下设不同领域的工作组。

相对于国际原子能机构而言,NEA 机构规模较小,且避免涉及政治性议题,更易专注于一些具体问题,开展有效的合作和交流,且往往能在一定范围内形成共识。

机构职能  核能署是一个分享信息和经验、促进国际合作的论坛一个帮助成员国汇集和保持其技术知识的卓越中心,一个促进政策分析和根据其技术工作达成协商一致意见的工具。

主要活动 核能署成立后的第一阶段主要为核合作奠定基础,并集中精力开展几项联合研发项目,如HaldenDragon反应堆项目,以及用于乏燃料后处理的欧洲化工厂原型。这一时期因为核能的试验阶段发展成为商业和工业发展1960年代末自然结束。

1970年代初,核能署的作用已转变为一个重点放在为协调成员国的国家核方案提供一个论坛,特别是在健、安全和监管领域。20世纪70年代,随着核能的发展势头日益强劲,核能署要求它们的成员国更加重视核能的环境方面以及核电站的安全和监管。

1990年代初,随着苏联的解体,核能署跟随经合组织的领导,开始了一项有限的外方案,主要集中在中欧和东欧以及前苏联欧洲国家。随着更多拥有苏联设计的反应堆的国家成为成员,外延方案中的一些活动日益成为核能署核心方案的一个组成部分。

虽然核能署以重要的方式发展,但它保持了其相对优势的主要特点,包括其成员的同质性、其灵活的工作方法、其技术工作的深度和质量、其小规模和成本高效益。随着核能本身作用的发展,这些特点将继续是今后发挥作用的关键。目前 NEA 的主要工作领域包括核安全和监管、核能发展、放射性废物管理、辐射防护和公众健康、核法律和核责任、核科学、数据库、信息和交流。

 取得成绩  NEA 是第一个民事核责任公约(1960 年《巴黎公约》)的倡导者和推动者。自 1965 年起,NEA 便关注全球铀资源生产和需求状况,并与国际原子能机构合作定期发布双年报。1983 年 NEA 启动了电力生产成本分析研究工作,1989 年后与国际能源署联合进行定期更新。1972 年 NEA 处理了关于海洋倾倒放射性废物的多国咨询和监督机制,最终促使 1995 年全面禁止海洋倾倒放射性废物。1979 年三哩岛核事故后,NEA 于 1981 年正式创立了第一个国际核事件报告系统(IRS), 1983 年国际原子能机构将该系统扩展到所有拥有核能的联合国成员国,1986年切尔诺贝利核事故后, NEA 和国际原子能机构联合研究,于1990年发布了国际核事件分级表,并被国际核能界广泛使用。1992 年发起设立了职业照射信息系统,1993 年发起了国际核应急演习。2001 年 NEA 倡导设立了核法律国际课堂,每年对来自全球的核法律工作中提供 10 天的学分教育课程。 NEA 是 2001 年成立的“第四代核能系统国际论坛”和 2007 年成立的“多国设计审查计划”的秘书机构。中国科技部和中国国家核安全局分别参加这两个国际合作机制。日本福岛核事故后,NEA 促进各国监管活动的信息共享,与 IAEA 开展相关合作,并给予日本必要的技术支持。